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西交教〔2012〕118号)精神,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课程责任教授聘任及管理办法》(西交教〔2014〕93号)文件规定,课程责任教授的考核分两部分:年度考核由学院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发放责任教授绩效津贴的依据;聘任三年期满后的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纳入学院优秀绩效考核范围,并向全校公布。
至2016年末,课程责任教授聘任已满三年。现请各学院(部)、中心等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课程责任教授聘期考核材料的填写报送工作。教务处将择期组织开展课程责任教授履职期满考核工作。
请各学院组织课程责任教授准备并提交如下考核材料:
1.西安交通大学课程责任教授责任书(复印件);
2.西安交通大学课程责任教授考核表(电子版见附件);
3.课程责任教授职责完成情况支撑材料(如有,请另附)。
请各学院(部)、中心等教学单位填写“课程责任教授考核意见汇总表”(见附件),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上述课程责任教授个人考核材料、课程责任教授考核意见汇总表一并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学主楼1304室),同时将课程责任教授考核意见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ting.lee@mail.xjtu.edu.cn。
联系人:李柯廷,联系电话:82668306
附件:1. 西安交通大学课程责任教授考核表
2. 课程责任教授考核意见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