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相关单位: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课程责任教授聘任及管理办法》(西交教〔2014〕93号)要求,综合学院考核结果、校专家组审核意见和责任教授履行责任完成情况,现对责任教授满额或限额发放2015年责任教授绩效津贴。请各学院(部)、中心及相关单位到教务处教研科领取责任教授绩效津贴经费发放详单,并依此将津贴划拨给各位责任教授。
2016年年终责任教授聘任三年期满后,教务处将组织对全体责任教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个人津贴核拨总额和责任教授职责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将向全校公布。
联系人:高 腾
联系电话:82668306
教务处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