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全体本科生:
为优化本科生国际交流专项资金使用效率,适应后疫情时期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人数逐年增加、目的地逐渐多样等变化,自2024年起,本科生国际交流专项资金使用有如下变化:
1、有资助资格的学生返校后由学生所在学院(部、中心)进行报销。具体学生名单已同步到学院(部、中心)。
学生报销需提供材料详见附件1,报销流程详见附件2。有资助资格的学生若未按要求于出访前在外事工作服务系统中完成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即没有出访审批表原件,取消资助资格。有资助资格的学生返校后超过一年未前往学院进行报销流程者,取消资助资格。
2、后期拟出台具体办法支持学院对本科生国际交流专项资金更灵活地使用。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