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2024年本科生出国交流资助资格选拔事宜已启动。请各学院(部、中心)根据往年情况,自行统一组织本科生出国资格选拔,经教务处审核后,各院确定2024年资助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资助资格有效期一年。各学院(部、中心)请于5月31日前提交具备资助资格人员名单(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并盖章送至主楼1303。
已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请务必于出国(境)前在外事工作服务系统中完成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并完成相应学籍管理流程。已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若没有按要求于出访前完成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取消资助资格。在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中,已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经费来源”,且实际出入境时间要与完成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后生成的出访审批表上的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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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费用 |
往返旅费 |
长期出访项目 |
本科生国际交流专项资金 |
个人支付 |
短期出访项目 |
个人支付 |
本科生国际交流专项资金 |
教务处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