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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接收2013级转专业学生的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电气学院 发布日期: 2014-04-23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2013级本科生转院、系(专业)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电气工程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3级转专业学生的实施办法。现就我院今年接收转院、系(专业)(以下简称转专业)学生的有关事宜做出如下规定:

一、电气工程学院接收2013级转专业学生专业及人数: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6人

测控技术与仪器 4人

二、申请转入电气工程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应具备的条件:

1、2013年入校的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2、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期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注:本学院不接收在校期间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及补考及格的学生的申请);

3、高等数学和英语第一学期的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三、课程考试:

为了创造公平、公正、客观的选拔标准,保证转入学生具备今后学习所需的必备基础,对申请转入电气工程学院的学生先期组织数学课程考试。按照《工科数学分析1》的基本要求,并涵盖《线性代数与解析几何》的基本内容进行命题考试(试卷满分120分,其中线性代数20分)。

考试时间暂定在2014年5月15日晚,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将公布在教务处主页,不再另行通知学生个人。

四、审核程序:

1、根据申请者第一学期各科成绩、学期学分总成绩(参考四六级成绩)和加试的数学成绩综合审查,按照实际接收计划人数的2倍确定初选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2、学院将对初选入围的学生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待定,初选名单请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不再电话通知本人),根据综合成绩及面试结果,择优录取学生。

3、待第二学期各科考试成绩揭晓后,对已录取人员进行复审,凡第二学期有课程不及格者、学期学分成绩低于70分者、英语、高等数学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4、对复审合格的学生,经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主管校长批准,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正式进入电气工程学院相关专业。

5、“本硕连读”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四年制,不再保留学硕资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不招收“医学类分代码招生的学生”和“外语类保送生”。

6、转入我院的学生需按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2010版培养方案),对未修课程进行补修,补修课程见附件。

7、转专业学生必须在第6学期结束前修完需补修的全部课程,否则将不得参加当年免试研究生推荐。

五、咨询时间地点:

1、时 间: 2014年5月14日下午

2、地 点: 东一楼电气学院本科生教学办公室

3、电 话: 82668632

电气工程学院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