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西交教〔2017〕6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接收2019/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基本条件
1、2019/2018级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类)( 不含专业大类学生经专业选择确定主修专业的)。
2、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要求学生通过高等数学和大学物理课程(修过力学或电学也可)考核;
满足以上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流程
1、专业宣介与咨询安排
专 业 |
咨询老师 |
时 间 |
地 点 |
联系方式 |
生物医学工程 |
周秦武 |
7月13、14日下午 |
教二北315 |
82668128 |
生物技术 |
杨铁林 丁岩 |
7月9、10日下午 |
教二北423 |
82668463-423 |
转入生物技术专业的学生需要补修生物技术原理1、2(3学分)。如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过生命科学基础1或2,可免修以上课程。
学生可在咨询时具体咨询补修课程和本专业的课程设置。
2、教务处公布接收计划
教务处于2020年7月14日15:00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ehall.xjtu.edu.cn)公布各专业(类)接收计划,学生可登录系统查询。
3、学生填报志愿
7月15日9:00至7月16日23:00,学生根据专业兴趣和专业特长,依据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中的各专业(类)申请条件等,参考各专业(类)接收计划,在教务系统中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类)志愿。志愿一经提交,将不予更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4、资格审核与录取
1)、7月17日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填报志愿学生的基本信息。
2)、7月17日至7月21日按照公布的转专业(类)实施细则对填报志愿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初审拟录取名单,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予以确认。各专业(类)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接收计划的120%。
3)、学生可于7月22日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初审拟录取名单,在此期间,学生可在教务系统中申请取消转专业,逾期不再受理。
4)、7月23日对申请取消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并进行补录。
5)、转专业时学生转出人数计算方法:一年级末专业选择结束后,各专业在本次转专业(类)时学生转出比例与各专业所属大类在新生入学选拔时学生转出比例累计不得超20%。学院于7月24日按此比例对接收学院初审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确认可转出学生名单。
5、终审
接收学院于7月27-28日对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务系统中确认的可转出学生名单审核,确定终审拟录取名单,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确认,不再补录。各专业终审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公布的接收计划。
6、名单公示与学籍异动
教务处于7月29-31日通过网站主页向全校公示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三天。公示结束,教务处审批后在教务系统中办理学籍异动,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学籍异动情况。学院应做好学生学籍及成绩等有关材料的转出、接收及选课指导等工作。学期开学报到时,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到书院办理相关手续。
三、课程与学分认定
学生转专业(类)后,已在原专业(类)获得的课程成绩与学分,由接收学院予以认定,所有成绩完整如实记入成绩档案中。学生应按接收学院要求补修指定的课程。
接收学院在学生注册后1周内完成课程认定,并指导学生制定补修计划、改选课程等。
四、其它事项
1、对于高考成绩高于我校理工类本科一批最终提档线但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考生,在第一年内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对于高考成绩低于我校理工类本科一批最终提档线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对于各省份在提前批次或一批单列计划录取的学生(不包括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自主招生、内地班、预科转入、南疆单列、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等单独批次招生的学生),如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最终提档线,可申请跨大类调整专业;如高考成绩低于我校在该省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最终提档线,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跨大类调整专业。
2、艺术类专业学生及招生时明确规定不予转专业(类)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类)。
3、转入专业类的学生应按该专业类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分流时间进行专业选择。
4、被正式批准转专业(类)的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类),学费按转入专业(类)标准收取。
5、转专业(类)学生应于下学期开学前按教务处网站公布的选课通知改选转入专业的课程。
五、 考核方式
1、采取学习成绩与专业综合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欢迎有意向的同学点击生命学院主页:http://slst.xjtu.edu.cn/slst/
学院教务办电话:82663926 联系人:张老师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