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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2020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7-08 浏览次数: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西交教〔2017〕65号)、《关于2019级、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本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现就我院今年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有关事宜作出如下规定。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有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各专业接收名额请于2020年7月14日15:00以后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网址:ehall.xjtu.edu.cn)查询。

二、申请条件

1、2018、2019级在校生,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类)(不含专业选择确定主修专业的)。

2、完成原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

3、身心健康。

三、受理程序

1、学生应于7月15日9:00至7月16日23:00在教务系统“报名申请”模块下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每个学生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类)志愿,志愿一经提交,将不予更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2、我院于7月18日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通过者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考核(综合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学生可于7月22日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初审拟录取名单,放弃转专业的可于当日在教务系统中申请取消转专业,逾期不再受理。我院于7月23日对申请取消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在已填报志愿的学生中补录。

4、由学生所在学院于7月23日前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决定是否同意转出;

5、2019级各专业在本次转专业时学生转出人数不得超过专业选择后该专业学生总数的20%。2018级转出比例与一年级末转专业时转出比例及各专业所属大类在新生入学选拔时转出比例累计不得超过20%。学生所在学院于7月24日按此比例对接收学院初审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

6、我院于7月27日至7月28日根据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务系统中确认的可转出学生名单确定终审拟录取名单;

7、学生于7月29日至7月31日在教务处主页查询转专业(类)拟录取名单;

8、我院同意录取的学生在9月份开学时,携带在原学院领取教务处下发的学籍变动审批单到我院注册报到。

四、其他说明

1、咨询安排:

时间:7月13日-7月16日 工作时间,电话:82668954-801,地址:化工办公楼506,联系人:邵老师。

2、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培养方案详见http://clet.xjtu.edu.cn/rcpy/bks.htm

3、学生可对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课程置换和学分认定处理规则和办理流程》(详见http://clet.xjtu.edu.cn/info/1052/4323.htm),进行学分认定。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