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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7-07 浏览次数:

根据教务处《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西交教〔2017〕6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大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情况,针对学院人才培养基本要求,制订人文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者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类)(不含专业大类学生经专业选择确定主修专业的);

2、通过原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不得有补考),且第一学年学分平均成绩在70分及以上;

3、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

4、经审查符合我院专业培养要求。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第一学年或所有已修课程的成绩单(需所在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2、个人简介(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如有其他相关材料,请一并提交。

三、考核方式

转入系所对学生进行综合面试,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决定是否录取,并上报学院审核。

四、审核方式

学院对复审合格的学生,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正式进入人文学院相关专业。

五、补修课程

凡经审核批准转入我院的学生,由系所决定未修课程补修要求。

六、补充条款

对于不满足转专业条件但确需转专业的学生,在系所考核的基础上,需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