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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接收2019级/2018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7-07 浏览次数: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西交教〔2017〕65号)文件和教务处西交教〔2020〕26号通知,本学期在2019级/2018级学生中进行转专业工作,结合外国语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本校2019级/2018级在籍本科生;

2. 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 通过原专业前两学年/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在语言学习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原则上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一门),且学年平均学分成绩不低于70分;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转入小语种专业需具备相应的语言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的基本能力;

4.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5. 经审查符合我院专业培养要求。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在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

2. 师生事务大厅打印的课程成绩单;

3. 个人简介(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如有曾发表的作品,请一并提交;

4.如有语言能力证明,请一并提交。

三、审核程序:

1.7月14日15:00起,在教务系统(ehall.xjtu.edu.cn)查询各专业(类)接收计划;

2.7月15日9:00至7月16日23:00,在教务系统中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3. 7月17日17:00点前,提交成绩单、个人简介及语言能力证明至外文楼A201室,进行综合审查,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放弃转专业;

4.7月20日,对综合审查通过的学生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初审拟录取名单,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予以确认;

5.7月22日,学生可在教务系统中查询拟录取名单,放弃转专业的可于当日在教务系统中申请取消转专业,逾期不再受理;

6. 7月23日,接收学院对申请取消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可在已填报志愿的学生中补录。

7.7月24日,学生所在学院对接收学院初审拟录取的名单进行审核,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确认可转出学生名单;

8.7月27日至28日,接收学院确定终审拟录取名单,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确认,不再补录。

四、名单公示与学籍异动

1.7月29日至31日,教务处主页公示转专业(类)拟录取名单,为期三天。公示结束,教务处审批后在教务系统中办理学籍异动,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学籍异动情况;

2.凡经学校审核批准转入我院的学生需按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根据各语种教研室的要求对未修课程进行补修;

3.9月5日至9月6日,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到书院办理相关手续。

五、咨询时间、地点

英语系【外文楼A717】82668486杜老师

7月10日9:00-11:30

法语系【外文楼A929】82665271王老师

7月10日10:00-11:00

日语系【外文楼A914】82668687张老师

7月8日10:00-12:00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外文楼A201】左老师

82663962

外国语学院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