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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评价指导意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5-11-24 浏览次数:

西交教202559

为规范各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评价工作,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供各学院参考执行。

一、评价原则

全面性: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关注学生的创新潜质能力。学业成绩为推免生遴选的基础指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科学性:合理设定评价指标权重,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

灵活性:尊重学科差异,允许学院结合专业特点细化评价标准。

公平性: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审核程序严谨,结果可追溯。

二、综合成绩构成建议

综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构成,具体占比可由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建议总权重分配如下:

1.学业成绩(建议占比80%):学业成绩由所在学院负责核算,以所在专业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四学年)必须修读课程含基础通识类核心课为基础,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推免学分绩测算的课程清单、课程学分认定规则及计算方式。成绩核算取用课程初修成绩,学生在国内、国(境)外交流访学期间修读课程的成绩及取得的学分不计入成绩核算。学业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素质测评成绩(建议占比10%):涵盖德育、体育、美育、劳育等维度,由书院按照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核算。素质测评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3.创新能力测评成绩(建议占比10%):重点考察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国际素养与能力两个板块科研创新能力测评成绩分为日常科创实践评价和创新成果奖励两个部分。日常科创实践评价主要评价学生常态化科技创新与实践能力,创新成果奖励主要针对学科/科技竞赛获奖,分数取获奖最高值参与计算,不得累加。国际素养与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国际化素养,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分档进行奖励。创新能力测评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工作要求

本意见为参考性文件,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制定评价方案,但不得违反上位文件规定。适用于2025级及以后学生。

各学院应于8月20日前完成综合成绩评价体系方案,并公开征求师生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通过后面向师生公开发布。

各学院应在新生入校时向学生明确宣讲评价体系与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