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有关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西交研〔2017〕8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负责本院设岗研究生助教的考核工作。有条件的学院,建议成立由系主任、主讲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依据《实施细则》和助教聘用协议有关内容对上岗研究生助教实际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客观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填写《研究生助教考核统计表》(附件一),于2018年1月11日前将《研究生助教考核统计表》电子版发至liwenwu@mail.xjtu.edu.cn,纸质版经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教研科。
二、为便于及时办理2017年12月份研究生助教津贴发放事宜,请各院填写《2017年12月份研究生助教实际完成工作统计表》(附件二),并于2018年1月8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至liwenwu@mail.xjtu.edu.cn。
附件:
1.研究生助教考核统计表
2.2017年12月份研究生助教实际完成工作统计表
教务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