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教〔2015〕77 号
各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室)、重点实验室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室)开放办法》以及《关于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对本科生开放的通知》(西交教〔2014〕18号)的有关规定,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各实验室新开设的开放实验项目须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教学实验中心(室)、重点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报所在学院,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进行评审,并将通过评审的开放实验项目报教务处审批。今后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的实验项目都将纳入学校现有的开放实验项目管理范畴。
2、对教务处审核备案且已开设过的开放实验项目,如无变化只须填写“西安交通大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
二、申报注意事项:每个申报开放实验项目的计划学时数不得超过32学时,可接纳学生人数不得超过30人。
三、申报时间:各学院(单位)务必于2015年7月16日前将本单位申报的新开设的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和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文档由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或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或单位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874865831@qq.com。对于未经所在单位推荐或逾期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炜丽,联系电话:82667907。
附件:
1.西安交通大学教学实验中心(室)、重点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
2.西安交通大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