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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及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实践科 发布日期: 2015-04-17 浏览次数:

西交教〔2015〕46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及后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1、系(所)自查。以系(所)为单位分成若干小组,深入设计现场,组织对全体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程序及内容见附件1)。

2、学院抽查。在各系(所)中期检查期间,学院组织检查组到各系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情况和随机抽查部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将组织学校专家检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情况和随机抽查部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二)中期检查时间为: 5月4日—5月11日

(三)学院将各系自查的若干小组信息于4月24日前在毕业设计系统中填写完成(教学秘书:流程管理—管理中期检查小组),教务处将组织督导专家进行抽查。

(四)中期检查结束后,教务处会将学校专家抽查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各学院。请各系根据本系中期检查的情况写出书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报告》报所属学院,学院根据各系自查、学院抽查和学校专家抽查的情况,制订整改措施并完成《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总结》,于5月15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二、后期工作安排

(一)答辩的组织

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答辩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进行,答辩时间可在6月15、16、17日三天内自定。各学院参加抽查答辩的学生人数原则上规定:按专业抽查学生人数的5~10%(抽查人数见附件2)。请各学院将抽查答辩的时间、地点和答辩小组成员名单于6月8日前在毕业设计系统中填写完成(教学秘书:流程管理—管理抽查答辩小组)。教务处将抽取参加抽查答辩的学生名单,于答辩前两天在毕业设计系统中通知学院,由学院通知答辩小组成员、学生本人及其指导教师。
大面积答辩工作请各学院于6月15~17日自行组织,答辩小组信息在毕业设计系统中进行设置(系主任:流程管理—管理答辩小组)

(二)成绩考核

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要严格执行“审阅”、“评阅”、“答辩”考核程序,合理评定成绩。评分的总体比例按“优”不超过25%(以学院为单位,特种班级的比例可酌情调整),“中”及“中”以下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5%,院内各系及班级间可以有差别。

各学院可参考教务处下发的《毕业设计(论文)参考评分标准》,拟订评分细则。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办法》(西交教〔2007〕4号),经答辩委员会认定成绩为不及格者,须跟下一届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并答辩。学生已完成论文全部工作,但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期参加答辩,须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系、学院领导批准,并与能说明原因的有效证明材料一起上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由系另行组织答辩。

各学院须于6月19日前将不及格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务与学籍管理中心。以学院为单位统计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须于小学期结束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备案,并发电子版到yuanp@mail.xjtu.edu.cn。

(三)各院、系(所)答辩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西安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上所有项目必须填写齐全,不得有空缺。

2西安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评议书》上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必须填写评审意见(在系统中填写并导出),否则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3、指导教师必须参加学生答辩。

此外,请各学院务必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本、附录、图纸等的存档工作,并将本届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文档刻成光盘存档

(四)普查评估

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学校将对所有毕业设计(论文)文本进行普查。检查范围包括:任务书、考核评议书、学生论文、图纸、程序、外文翻译资料。具体安排如下:

1、请各学院按普查工作安排表(见附件3)上所列名额,推荐评审专家和普查秘书,所推荐的专家应是副教授以上、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名单和普查地点须于6月8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同时领取“普查提纲”。

2、普查时间为6月18日下午2:30~6:30。各学院应督促各系于6月18日上午10:30前将全部学生的毕业论文及附件(外文翻译、图纸、计算机程序等),送到指定的普查地点。6月18日普查结束后,有问题的论文,要及时通知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修改。各学院应将本院所有论文统一保管好,不得丢失。

3、各普查小组秘书负责准备会议室、收交及退还论文,向评估专家发通知,封存普查评估报告并复印上交教务处,并做好普查的其他服务工作。

(五)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由系推荐、院教学委员会评审上报。各学院按毕业班总人数的1%进行申报,小数部分名额可向上补整(各学院申报名额见附件4)。请各学院在申报清单(附件5)的备注栏中标注占用小数部分名额的篇目,教务处将对各申报篇目进行包括文字复制比在内的资格审查(原则上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10%),并对占用小数部分的名额统一组织答辩(8分钟PPT)。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TOP1%)将在学生毕业前记入《本科学生学籍、成绩登记总表》。

申报材料包括:校级优秀毕业设计申报清单纸质版及电子版、毕业论文文本及其电子版、图纸、3000字左右论文缩写稿纸质版及电子版等(若文字、图表等不清晰,将取消参评资格)。以上所有申报材料于6月19日17:00前报教务处,并在毕业设计系统中完成相关工作(教学秘书:流程管理—系(院)推荐优秀论文)

在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中,各学院应同时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并将总结中发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以书面形式于小学期结束前报教务处。

附件:1、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程序及内容

2、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答辩人数一览表

3、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普查工作安排表

4、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篇数一览表

5、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清单

教 务 处

2015年4月1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