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室)、重点实验室及有关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有关统计开放实验项目的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单位)应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室)开放办法》(西交教〔2007〕14号)文件中第二十一条的要求对本学期所承担的开放实验项目进行统计。
2、各学院(单位)务必于2016年7月8日前将本单位所承担的开放实验项目统计表的纸质文档由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或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或单位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联系人:张炜丽 联系电话:82667907
E-mail:zhangweili@mail.xjtu.edu.cn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统计表
教务处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