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教〔2014〕33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学校决定对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请各院(系)接到通知后,按要求认真组织安排本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检查事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1、系(所)自查。以系(所)为单位分成若干小组,深入设计现场,组织对全体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程序及内容见附件。
2、学院抽查。在各系(所)中期检查期间,学院组织检查组到各系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情况和随机抽查部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将组织学校专家检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情况和随机抽查部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查时间为: 5月4日—5月11日
三、学院将各系自查和学院抽查的时间和地点于4月25日前报教务处。
四、检查结束后,教务处会将学校专家抽查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各学院。请各系根据本系中期检查的情况写出书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报告》报所属学院,学院根据各系自查、学院抽查和学校专家抽查的情况,制订整改措施并完成《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总结》,于5月16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附件: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程序及内容
教 务 处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