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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质量评价与教学信息化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3-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学期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于新任教师试讲前两周将拟参加授课资格认定的教师名单上报教务处(附件3)相关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认定流程。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工作是保障第一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西交教〔2016〕35号)及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学校将利用学院试讲等环节重点对教学辅导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课堂4-8学时试讲时,课程主讲教师应全程听课,掌握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杜绝出现教学事故。凡计划安排授课的新任教师应先获得授课资格,各单位不得对未获得授课资格的新任教师安排讲课任务(包括理论、实践等授课环节),教学事故处理在试讲课堂上,新任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管理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试讲教师将一票否决,且不能在同一学期再次试讲;出现教学事故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做好课堂教学设计。为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设计培养,更好地保证试讲质量,从本学期开始,统一将审批材料中的“备课讲稿(教案)节选”调整为“课堂教学设计”(参考模板和说明见附件7)。试讲教师在4-8学时课堂试讲前应做好教学设计,并请课程主讲教师审阅签字(1份)。试讲时,携带当堂课的教学设计纸质版(3份)到课堂,供听课专家查看,并在提交审批材料前按专家意见予以修改完善。此要求,从本学期开始实行。欢迎教师就教学设计问题咨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务处联系人:齐东霞,办公电话82663682邮箱:qidongxia@xjtu.edu.cnQQ:1393496634

研究生院联系人:杨志勤,办公电话:88964184,邮箱:yangzhiqin@xjtu.edu.cnQQ: 295631357

教发中心联系人:赵欣,办公电话:82668931,邮箱:zhaoxin085@xjtu.edu.cnQQ:1628247874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

2.西安交通大学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审批表

3.新任教师院级试讲信息表

4.教发中心4-8学时课程信息汇总表

5.关于新任实验技术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实施补充细则的通知

6.关于新任教师做好授课资格认定课堂试讲的基本要点

7.课堂教学设计参考模板和说明

教务处

研究生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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