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在教务处组织的教学秩序及规范例行检查中发现教师提前结课、上课迟到等事故共九起。通过学院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教务处组织教学事故专家组讨论认定,报主管校长审批等程序,现对认定结果进行通报,以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教育本人、警示他人。
1.经济与金融学院《金融学》课程授课教师李某某提前结课,情况属实。经教务处组织教学事故认定专家组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审议决定给予李某某老师二级教学事故处理。
2.数学学院《数学物理方程》课程授课教师王某某因看错课表上课迟到,情况属实。经教务处组织教学事故认定专家组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审议决定给予王某某老师三级教学事故处理。
3.经济与金融学院《能源与低碳经济学》课程授课教师王某上课未关手机,铃响后未接,情况属实。经教务处组织教学事故认定专家组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审议决定同意学院意见,给予王某老师学院通报批评。
4.2月26日下午2点《工程制图》授课教师戚某某因看错课表上课迟到,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情况属实。经教务处组织教学事故认定专家组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审议决定同意学院意见,给予戚某某老师学院通报批评。
5.6月4日选修课《华夏文明探源工程概述》课程授课教师张某某由于未查到课程安排,误认为选课人数不够,课程未开出,导致上课迟到近1小时,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弥补了不良影响,情况属实。经教务处组织教学事故认定专家组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审议决定同意学院意见,给予张某某老师学院通报批评并扣发1个月岗位津贴。
6.9月9日上午8点《高等数学Ⅱ2》课程授课教师王某某因下大雨堵车迟到,8点前老师及时联系学院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不良影响,情况属实。经教务处组织教学事故认定专家组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审议决定同意学院意见,给予王某某老师学院通报批评。
7.9月9日上午8点《量子场论导论》课程授课教师张某某因下大雨堵车迟到,8点前老师及时联系学院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不良影响,情况属实。经教务处组织教学事故认定专家组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审议决定同意学院意见,给予张某某老师学院通报批评并取消2014年学院教学奖励津贴。
8.9月10日上午8点《锅炉制造工艺学》课程授课教师赵某某因下大雨堵车迟到,8点前老师及时联系学院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不良影响,情况属实。经教务处组织教学事故认定专家组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审议决定同意学院意见,给予赵某某老师学院通报批评。
9.10月8日上午8点《大学化学Ⅱ》课程授课教师孟某某因课程时间多次调整而记错上课时间迟到约半小时,情况属实。经教务处组织教学事故认定专家组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审议决定同意学院意见,给予孟某某老师学院通报批评并取消2014年学院教学奖励津贴。
望广大教师进一步严肃教学态度,避免在教学中出现上述同类性质事件。
教务处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