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已进入尾声。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调考试纪律严肃性,提升阅卷规范性,维护学生基本权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现就各单位做好阅卷及试卷检查的有关事项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阅卷。各单位应严格落实阅卷培训要求,确保全体阅卷人员学习阅卷相关规范要求后,方能安排其阅卷。同时应落实阅卷、核分、复核的责任要求,强调阅卷严肃性和重要性,保证阅卷规范性和准确性,确保考试的公平和公正。公共课程、大类平台课程应采用流水阅卷的方式进行集体流水评卷。同一课程的同一试卷应采取统一评分标准。
二、试卷检查。各单位应形成常态化的试卷检查工作机制,在期末考试阅卷工作结束后,于3月底前完成学院内部所有期末试卷的自查,制作课程检查清单,填写检查记录单(见附件2),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课程检查清单、检查记录单按照学校试卷保管期限要求存档。
请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阅卷及试卷检查工作,学校拟在4月组织校督导专家开展期末试卷抽查工作,如发现严重问题,将按照学校相关办法严肃处理。
如有问题,请与以下部门联系。
阅卷:82668373、82666833
试卷检查:82665877
附件1:试卷评阅与装订说明
附件2:试卷检查情况记录单
教务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