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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教学成果奖会评答辩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10-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七届教学成果奖网络评审环节已结束,共49项候选成果通过审核。根据评审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会评工作,现将会评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分组

(一)答辩时间

2021年10月31日(周日)上午8:30-11:31

(二)答辩分组

小组会评分三组进行,分组及答辩顺序见附件2。请参加答辩的成果负责人提前安排好其他工作,按时参会。

10月31日上午11:00-12:00评审专家组将根据材料审阅需要,可能对部分成果进行电话质询,请相关成果主持人届时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二、答辩地点

南洋大酒店,具体地点见附件2

三、答辩要求及内容

(一)答辩方式

小组会评原则上应由成果第一完成人答辩汇报或接受质询。答辩汇报的成果汇报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答辩要求

每项成果答辩时间13分钟,其中自述汇报8分钟、专家质询5分钟。请各项成果提前准备答辩PPT,按时参会。

自述汇报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严格控制汇报时间。

(三)答辩内容

1.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概述成果内容及其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

2.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具体指出成果解决问题所采用的方法,思路清晰。

3.成果的创新点:成果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

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就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阐述。

四、材料准备

请各答辩成果于10月31日(周日)上午在会场自行拷贝PPT。会场统一提供电脑和投影仪。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七届教学成果奖会评日程安排

2.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七届教学成果奖会评答辩安排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