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为教学周第9周星期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11-27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相关单位: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课程责任教授聘任及管理办法》(西交教〔2014〕93号)要求,课程责任教授聘任三年期满,基于学院的考核结果,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并对复评结果有异议的个人申请进行复审,形成最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已向全校公布。现对聘期考核合格的责任教授发放课程责任教授绩效津贴。请各学院(部)、中心及相关单位到教务处教研科领取责任教授绩效津贴经费发放详单,并依此将津贴划拨给各位责任教授。
联系人:郑娟 联系电话:82665857
教务处
2017年11月27日
上一篇:关于推进已建成在线课程应用与共享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公示西安交通大学课程责任教授聘期考核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