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的实施,充分调动学业导师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导师制的育人作用,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实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的意见》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优秀学业导师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2019学年担任学业导师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为人师表,通过言传身教,在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做出成绩。
2.认真履行本科生导师的各项职责,开展指导活动效果显著,指导计划、工作记录等指导工作档案规范完整。
三、评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业导师考核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确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要切实把评选工作作为一次教育活动,通过评选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总结工作经验。
四、工作流程
各学院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优秀学业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学业导师指导计划、学业导师工作记录本等材料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2018-2019学年优秀学业导师。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82668311
教务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