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学院(部、中心):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基础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开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 开课要求
(一)对本院教师或团队申报基础通识类课程的开课资格,开课学院需在新教务系统中进行申请、提交;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纳入学生选课范围,在本学期开课。同一门课程须在东、西校区同时开课(音乐等特殊要求课程除外)。
(二)系统中提交的基础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需经过课程负责人确认,教学秘书系统提交,教学院长审核通过,确保在该开课学期正常开课。一旦教务处审核通过,课程不得更换名称、停开或者取消。
(四) 2016-2017学年小学期取消或停开的基础通识类课程,本学期不纳入开课范围。
二、开课院开课系统申请
请各开课院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12:00前在系统中提交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开课申请。
具体系统操作见附件:基础通识类课程开课操作指南
联系人:郑老师 82665857
教务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