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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新增基础通识类核心课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3-27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西安交通大学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目标和任务(2015-2020)》,继续加强我校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建设,全面提升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国际视野和竞争力、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我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新增基础通识类核心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依据

所申报课程须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见附件1),对课程内容设置、板块分类、学分要求进行设计。

二、申报条件

1.开课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开课教师均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教师授课资格,课程负责人具有至少五年以上教学经历,副高级以上职称。

2.开课教师对拟开课程有系统研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或者已编写拟开课程的教材或讲义;或者已出版相关专著。

3.课程团队须对教学内容、教材建设、考核办法、课程组织形式等重要方面有明确准备或计划,保证课程设计的系统性、课程建设的可持续性。

三、申报流程及评审程序

1.拟开课教师需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核心课申报书》(附件2),并编写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附件3),同时准备好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若申报课程已有备选教材或讲义,请将其一并提交。

2.申请教师将《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核心课申报书》和教学大纲等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开课学院对所推荐或申报的基础通识类核心课程教师或团队的开课资格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对暂时不具备开课条件的课程,不予申报。
    3.教务处对学院审核通过上报的课程进行规范审查后,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课程统一组织答辩和专家评审,对课程内容设计、教学大纲进行论证,审议通过后经教务处批准,将拟新开设的课程名单予以公示。
四、注意事项
    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增设是学校教育教学年度重点工作,学院应依据各学院年度建设任务指标(附件4)做好课程的开设和建设工作。课程质量监控和退出机制依据《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单位于2018年4月8日前将本单位审核通过的课程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ting.lee@xj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课程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柯廷

联系电话:82668306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核心课申报书》

3. 教学大纲模板

4. 2018年各学院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建设任务指标

 

 

                                               教务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