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西交研﹝2015﹞120号)精神,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负责本院设岗研究生助教的考核工作。成立由系主任、主讲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依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上岗研究生助教实际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客观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并填写《研究生助教考核统计表》(附件1)。
二、为发放12月份研究生助教津贴,填写《12月份研究生助教实际完成工作统计表》(附件2)。
三、2017年1月11日前将《研究生助教考核统计表》和《12月份研究生助教实际完成工作统计表》电子版发至panqizh@mail.xjtu.edu.cn,纸质版经教学院长签字,报至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1.研究生助教考核统计表
2.12月份研究生助教实际完成工作统计表
教务处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