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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任实验技术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实施补充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6-05-27 浏览次数:

为了做好新任实验技术教师的授课资格认定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西交教〔2016〕35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对新任实验技术教师授课资格认定补充如下细则:

一、《认定办法》中各条款关于4-8学时面向学生的试讲要求,调整为2-4学时的实验课程指导试讲。

二、《认定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一项,调整为至少听一门实验课程的1/2学时。

其他规定按《认定办法》执行。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务处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