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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答辩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研究科 发布日期: 2014-04-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新增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的通知》(西交教[2013]30号),现有12门课程符合申报要求,请课程负责人于4月25日(本周五)上午9:00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答辩。具体安排见附件。

答辩注意事项:

1. 答辩时间为每人12分钟,其中个人陈述6分钟,专家提问6分钟。请答辩教师提前15分钟到达答辩地点。

2.教师答辩时应以课程体系内容的总体框架为主进行描述,并简要介绍课程定位、使用教材或讲义、教学方式和方法、考核方法等。

3. 需要进行PPT演示的,请答辩教师自带U盘或移动硬盘,教室提供计算机投影设备。

附件:2014年新增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申报答辩安排


教 务 处
201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