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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和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实践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5-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决定对201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和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实践创新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形式

项目结题验收预定于6月2日前完成,具体日期由学院自行安排,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参加结题答辩(形式为PPT报告,项目负责人陈述限时7分钟内,专家提问3分钟),如有实物成果,可在答辩时进行展示。

二、结题验收要求

1、请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登陆“西安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http://pts.xjtu.edu.cn:8081/),完成系统各项流程(操作详见附件4、附件5),6月5日前未完成系统填写的项目将视为考核答辩不通过。

系统结题验收具体需完成《月进展记录》(2016年5-2017年5月至少6次记录)、《中期检查表》、《提交项目成果》(如论文、专利、竞赛获奖证书等)和《提交结题表》(请同时上传展板信息,详见附件8)。

三、其他

1、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学生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证书。

2、学院管理员须严格审核大创系统中学生填报的各项内容,同时按要求在结题答辩前备份大创项目成果汇总表以及展板信息(附件6、附件8);在项目验收完成后,按答辩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发送汇总表电子版(附件7)至zzhang86@xjtu.edu.cn,纸质版答辩成绩单由评审专家及学院负责人签名盖学院章后交至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A515)。

3、完成结题验收答辩并填报完系统的项目可根据预算及报销相关规定进行2016年大创项目剩余账目报销。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82668901 82665410


附件1:2016年西安交通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附件2:2016年西安交通大学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附件3:2016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实践创新基金项目”

附件4:西安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简易流程--教师

附件5:西安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简易流程--学生

附件6:2016年西安交通大学大创项目成果汇总表

附件7:2016年西安交通大学大创项目成绩汇总表

附件8:2016年西安交通大学大创项目展板信息

附件9:2016年西安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评定标准

                                                                                                         实践教学中心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