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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校内英语四级考试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科 发布日期: 2014-05-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有关学生:

2014届毕业生校内英语四级考试定于529日晚730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毕业有关规定:

1、已处于延长学习时间期间的学生

如果在规定的延长学习时间期间内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仍未达到425分,但通过了校内英语四级考试,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可准予毕业并发放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士学位。

2、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而被批准延长学习时间的应届毕业生。

如果通过了校内英语四级考试,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可准予2015年元月底前毕业并发放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士学位。

3、未参加过校内英语四级考试的已结业学生。

如果通过了校内英语四级考试,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可于结业后两年内直接换发毕业证书。

4、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而结业的应届毕业生。

如果通过了校内英语四级考试,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可于结业后两年内直接换发毕业证书。

二、报名时间:201459日—516

凡需参加校内英语四级考试的应届毕业生请于516日前到所属学院报名,请各学院汇总报名学生名单(少数民族内地班、预科班的学生,请在汇总表“备注”一栏中标记)后,于520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名单报送教务处, 522日到教务处领取准考证并填写准考证有关信息后于523日—528日发给报名学生。

已结业的学生到教务处(主楼E1303)报名。

三、考试时间:2014529日晚730-930

请考生自备2B铅笔和收音机,考生须持准考证、学生证(校园卡)或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

四、试音时间:527日—529日下午430-630

教务处

2014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