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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版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1-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谁来培养人的核心问题,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十四五”规划实施,贯彻人才培养改革理念、呈现人才培养内涵特色、落实人才培养发展目标、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3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面对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立足“四个面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需求,坚持“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的办学特色,落实“思政引领、品行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思维创新”五位一体育人模式,加强学科交叉、科教一体、产教融合,构建“通识课程夯实素养、基础课程衔接专业、专业课程系统前沿、实践教学创新驱动、毕业出口多元灵活”的专业培养方案,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质量提升,将“两化三融合”作为本次修订的重要任务:

(一)优化结构。以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改革理念为牵引,优化课程结构、学分结构,处理好理论与实践、通识与专业、基础与前沿、选修与必修之间的结构关系。

(二)强化内涵。以面向未来提升学生竞争力为目标,明确专业核心能力,从以课程为中心向以知识点为中心转变,围绕知识点组织课程,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内容的衔接。

(三)融合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坚持“成人”与“成才”相统一,将通识与专业教育衔接互通,实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人文素养、科学基础、专业能力共同提升。

(四)融合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坚持多学科交叉融合,打通理、工、医、文学科知识壁垒,培养学生跨学科学习能力和跨界整合知识能力。

(五)融合前沿内容与基础知识。坚持“重基础”与“求创新”并重,在掌握扎实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充分接触最新的科学研究前沿进展,拓展知识的深度和广度。

二、培养目标

在传承交大优良教育传统基础上,面向国际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本科教育,促进学生个性化、全面发展,铸就学生爱国奋斗的家国情怀和追求卓越的科学精神,培养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任务

(一)成立学院工作专班和专业工作组

各学院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专班,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秘书。各专业成立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由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企业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作用,积极召开师生研讨会,邀请企业人士参与,了解社会需求,多轮次反复研讨论证,科学合理地修订培养方案。

请各学院按要求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专班和专业工作组,做好知识点梳理、培养方案修订研讨及论证工作安排(填写附件1)。

(二)研制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能力要求

1.制定专业培养目标。

围绕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准确定位国家和经济社会未来人才需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驱动,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计划,深入研究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实现途径,经反复论证后明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目标。

2.制定专业毕业要求

根据毕业能力对专业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按照认证标准梳理本专业的毕业要求,形成可实施、可考核、可评价的培养体系

请各专业认真研究与论证,研制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填写附件2)。

(三)梳理和更新专业知识点

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牵引,以专业毕业要求为依据,结合专业基础和发展前沿,系统梳理和更新专业知识点,做好专业知识教学对专业毕业要求的支撑,探索专业知识图谱,形成适应社会需求、面向未来、知识面全覆盖的专业知识体系。注意避免知识点内容滞后、重复的情况。

请各专业仔细梳理和更新本专业知识点(填写附件3)。

(四)拟定须建前沿类、交叉类课程名单

面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专业知识应与时俱进,引入前沿知识,加强学科交叉。紧密结合专业领域前沿和未来方向相关知识,重构专业课程大纲,专业须开设前沿课程和兼具学科交叉特点、知识深度的交叉课程。

请各专业拟定本专业须开设的前沿类课程和交叉类课程(填写附件4)。

四、工作安排

请于11月21日前将附件材料1-4,经学院工作专班研讨审核通过并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ijing@xjtu.edu.cn,纸质版提交至主楼1304教学研究办公室)。

联系人:司婧 联系电话:82668306


附件:1.2023版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专班和工作组

      2.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3.专业知识点

      4.专业前沿类、交叉类课程名单



                                                                  教务处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