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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0-12-31 浏览次数:

各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西安交通大学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本科教育行动方案》实施,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范围

本次教改项目立项分为常规项目和专项。常规项目主要围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夯实、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体系重构、教材理论研究、思政教育改革、“四新”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等,强化内涵建设,旨在发挥改革示范作用。专项主要围绕拔尖人才培养进行研究与改革试点。

请参照《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选择某一研究方向进行申报。各单位应结合自身教学实际情况,择优向学校推荐。

常规项目拟立项6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5项,一般项目45项左右,学校将按研究方向进行立项评审,原则上同一研究方向立项不超过5项。拔尖人才培养专项拟立项1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基础,方案切实可行,并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已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仍未结题或无新的研究内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曾参与过教学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成果,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其他项目的主持工作。

3.项目组成员应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熟悉教育教学现状,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项目组应规模适度、梯队合理,人数不超过7人。申报项目有教学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鼓励教学一线的教师,特别是承担通识类核心课或大面积基础课的教师积极申报并参与教改项目研究工作。

4.同一教改项目不能多头申报,重复立项。已申报学校其他各类教改项目的不可再次申报本项目,学校将进行逐一审核。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名额

常规项目:电信学部及医学部限报不超过8项,其他各单位限报不超过4项

2.选题申报

申请人请认真阅读文件,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报所在单位参加初评。

3.单位初评、推荐

各单位将申报项目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将上报项目排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月11日前统一上报至教务处教研科(主楼E座1304),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上报材料为:①申请书(一份)、②汇总表(一份)、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qiyang@xjtu.edu.cn。

4.学校评审

学校将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后,组织有关专家通过审阅材料、答辩等形式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立项意见,公示两周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学校与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项目任务书。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对应联系人:

常规项目联系人:薛琦扬,82665857

拔尖专项联系人:司如雨,82668600

五、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学校拟资助经费:重点项目每项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1万元。

⒉经费管理实行分期拨付、滚动资助的形式。对工作进展好的项目增加经费支持,对进展不好的项目,可减少或终止经费资助甚至撤销。学校鼓励建设成效突出的教改项目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项。

⒊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教学院长共同负责制。联合申报单位应协调好主持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明确研究分工和经费分配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必要条件,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⒋项目中期检查以学院自查、学校派专家参与的方式进行,并对项目研究结果组织专家验收,对其中有进一步研究价值的将继续资助。


附件:1.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