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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赴港澳台地区交换生选拔通知

信息来源:合作与交流科 发布日期: 2015-03-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交换协议,2015-2016年度秋季学期的交换生派出项目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1. 身体健康;

2. 政审合格;

3. 无不及格科目;

4. 2013级在校本科生(备注:经金学院2014级);

5. 鉴于两岸三地专业实习限制等约束,暂不接受医学类学生的申请。

二、在外费用说明:

1. 学费:学费交本校,对方免收;

2. 生活费:自理(备注:每月大约人民1500-3000元);

3. 住宿费:

免费:台湾政治大学,台湾东华大学

台北大学,台湾实践大学

(备注:水电费,网络费等其它费用请按照对方学校要求缴纳。)

自理:其他学校

4. 其他费用:往返旅费、医疗保险、书费、证件费用等自理。

三、申报学校和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选拔程序:

1.申请人请填写(附件二、附件三) 并附成绩单;

2.成绩单及附件三务必经学院教学秘书签字盖章同意;

3.各学院教学秘书于320日前将学生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3.港澳台办将适时安排时间面试,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4.面试结果确定后,将在相关网页上公示。

五、其他:

1.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材料将视为作废;

2.关于学分兑换情况,请咨询各学院相关教务老师和教务处;关于派出学校情况、名额、费用及录取结果等,请咨询港澳台办朱老师(邮箱:gats@mail.xjtu.edu.cn);

3.面试通过的申请人,只被列为推荐名单,录取结果以对方学校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4.申请人一经被正式录取,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退出项目,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烦请贵处指导各学院做好申请工作,并于320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报我办。

感谢贵处长期以来对我办工作的大力支持!

教务处

201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