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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学期港澳台高校交换生选拔通知

信息来源:合作与交流科 发布日期: 2015-09-17 浏览次数:

根据我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交换协议,2015-2016年度春季学期的交换生派出项目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1. 身体健康;

2. 政审合格;

3. 无不及格科目;

4. 2013级在校本科生(备注:经金学院2014级);

5. 鉴于两岸三地专业实习限制等约束,暂不接受医学类学生的申请。

二、在外费用说明:

1. 学费:学费交本校,对方免收;

2. 生活费:自理(备注:每月大约人民1500-3000元);

3. 住宿费:

免费:台湾政治大学,台湾东华大学

台北大学,台湾实践大学

(备注:水电费,网络费等其它费用请按照对方学校要求缴纳。)

自理:其他学校

4. 其他费用:往返旅费、医疗保险、书费、证件费用等自理。

三、申报学校和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赴港澳台地区交换学习详情一览》

四、选拔程序:

1.申请人填写附件二《本科生国(境)外交流项目报名表》、附件三《西安交通大学赴港台地区交流学习申请表》(资料下载-合作交流栏目下载),交送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2.各学院教学秘书初审签字后,923前将学生成绩单(签字盖章)及申请表(交流项目报名表留存学院)交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将审核通过名单交港澳台办公室;

4.港澳台办将适时安排时间面试,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5.面试结果确定后,在相关网页上公示选拔名单。

五、其他:

1.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材料将视为作废;

2.关于学分兑换情况,请咨询各学院相关教务老师和教务处;关于派出学校情况、名额、费用及录取结果等,请咨询港澳台办陈老师(邮箱:hmt@mail.xjtu.edu.cn);

3.面试通过的申请人,只被列为推荐名单,录取结果以对方学校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4.申请人一经被正式录取,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退出项目,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5.因部分高校录取情况正在沟通中,故以上信息以对方学校的最终通知为准。

6.凡录取学生务必办理休学及出国出境等相关手续。

教务处

201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