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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学期赴港澳台地区交换生项目选拔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2-27 浏览次数:

根据我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交换协议,2018年度秋季学期交换生派出项目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身体健康;

2.政审合格;

3.无不及格科目且平均分数达到交换学校分数要求;

4. 2016级在校本科生(经金学院2017级,建筑学专业2015级亦可);

5.之前未参加过对港澳台交换项目;

6.每名同学不可重复申请同时间的其它赴国境外交流项目,否则取消资格;

7.本项目暂不接受医学类学生申请。

二、在外费用说明

1.学费:学费交本校,对方免收;

2.生活费:自理(备注:每月大约人民币1500元-3000元);

3.住宿费:自理;

4.其他费用:往返旅费、医疗保险、书费、证件费用等自理。

三、名额及成绩要求

申报学校拟推荐名额及成绩要求详见附件一。

(受协议约束本表名额仅供参考,对方大学持有最终录取权利)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节点

1、2018年3月21日前,申请人填写附件二、附件三报名表,持纸质报名表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名;

2、2018年3月26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初审签字后将纸质版成绩单(签字盖章)、附件三纸质版、附件四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教务处;

3、2018年3月28日前,教务处审核后将最终审核名单交港澳台办公室;

4、2018年4月上旬(日期待定)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果确定后,将于教务处、国际处暨港澳台办网页上公示名单。(如交换名额尚有空缺,将依据学生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予以调剂。)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材料将视为作废;

2、面试通过者,仅作为我校推荐人员,最终录取结果以对方学校审核为准;因部分高校录取通知尚未发出,项目选拔人数情况存在一定变化;交换生项目详细信息将持续更新,敬请留意港澳台办公室网站;

3、请申请者务必在申请学校官网查看交换生的具体要求,并确保在对方规定的截止日期前能够提交指定的申请材料。一旦申请成功,如无特殊原因,不可退出,否则将影响其它项目申请;

4、学校在本学期结束后,对成功申请者再次进行审核,并有权取消因成绩或其它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此交换项目同学的交换资格

六、学籍、学分及出访审批

1、学分转换和在外期间学籍管理情况需遵循《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办法》详见教务处网站;

2、凡录取学生务必办理保留学籍及离校等相关手续(详见:教务处网站《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出访手续详见国际处网站“因公出境”“学生出访审批”;赴台学生详见国际处网站学生赴台申请流程),成功参加项目同学在返校后必须提交交流经验心得。

七、项目咨询

1、项目内容咨询:jiayu8303@xjtu.edu.cn

2、项目报名、学籍及学分转换咨询:

学院教务办公室及校教务处

校教务处电话:82665477

附件一:2018秋季学期赴港澳台地区交换学习详情一览表

附件二: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境)外交流项目报名表

附件三:西安交大学生赴港澳台地区交流学习申请表

附件四:2018春季学期赴港澳台高校交换生报名信息表

                                                                                                                          教务处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