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二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全校本科生:
为了推动本科生国际交流,学校设立了本科生赴国外交流专项资金,资助本科生赴国外交流学习。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资助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19年第二批专项资金资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经学校公开选拔赴国外进行长期访学或短期访学、自行联系赴国外短期访学或参加国际会议的在校本科生。获资助学生的访学单位一般应是当年QS公布的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名的学校,或专业排名在该国前20%的学校(由学院认定)或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和企业。鼓励申报长期交流项目。
二、资助标准
1、长期访学:在国外大学交流学习三个月(含)以上且一年以下,按每人每月3600元人民币标准予以资助。
2、短期访学:在国外大学或单位参加为期三个月以内的短期实践、暑期学校和学分课程等,按照每人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标准资助国际段往返机票(经济舱)费用。
3、国际会议:因发表论文而赴国外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资助会议注册费、国际旅费及会议期间的住宿费。
4、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的贫困生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审核,确定资助标准,最高可资助往返旅费、学费和一定的生活费。
三、学生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暂不包括3+2、2+2项目);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政治觉悟高,身心健康,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学校处分;
3.在校学习期间的课程学分成绩达到75分,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较高的外语水平,一般应通过外语四级,托福、雅思、GRE等成绩也可作为参考;
4.未曾受此专项资金资助赴国外交流学习;
5.未曾获得校内或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其他单位的同类资助。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1、学生下载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赴国外交流专项基金申请表》(附件1),于10月22日前将申请资料(申请表、中文成绩单、英语四级复印件、其他英语证明等)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2、学院按照《2019年第二批本科生赴国外交流学习资助名额分配表》(附件3)组织评审于10月28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名单,并予以校内公示。
4、因发表论文而受邀赴国外参加高水平的国际会议,不受名额限制,学生符合条件即可随时向学院提出申请。
五、相关手续及出国管理
1、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可申请学校或学院的国外交流项目,也可自行联系国外短期交流项目。学生自行联系的国外短期交流项目,须提供国外大学的项目说明、邀请信等官方证明材料。
2.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出访前须在国际处办理出国审批手续,出访审批表经费来源一栏中长、短期项目按照要求选择经费支付方式。
3.必须严格按照教务处主页“工作流程”栏中借款和报销流程办理各项手续。
4.学生回国后,由所在学院对其在国外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并通过教务处审核后,持出访审批表等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参加长期访学的贫困生可在离校前到财务处办理暂借部分资助款。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自获得专项资金资助资格之日起计算,学生如未能在一年内成功申请交流项目,学校取消其获得的资助资格。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取消其获得的资助资格,全额返还已支付的资助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违反所在地法律或校纪校规;
(2)获得校内或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其他单位的同类资助;
(3)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
(4)违反西交际2017【67】文件相关规定的。
为便于交流,解答疑难问题,请同学及时加入、关注“西交丝路云国际交流”微信公众号栏目,获取最新资讯和经验借鉴。
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82668450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赴国外交流专项基金申请表
附件2.资助政策导读需关注的公信号二维码
附件3.2019年第二批本科生赴国外交流学习资助名额分配表:
附件4.2019年第二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交流学习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5.资助政策
西安交通大学教务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