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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接收2013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数学学院 发布日期: 2014-04-25 浏览次数:

根据西交教[2014]32号文件《关于2013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数学与统计学院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3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本校2013级在册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不能有补考),且学期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

4、第一学期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

5、高等数学第一学期成绩不低于75分;

6、具备良好的交流与沟通能力;

注:数学与统计学院原则上不接收第二学年转专业的申请。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在新教务系统“报名申请”模块下提交转专业申请,不能同时申请两个(或以上)专业;

2、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3、个人简介与转专业申请(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

4、补修课程确认书。

三、接收2013级转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名称及计划

数学与应用数学 4名

信息与计算科学 6

统计学 3名

四、遴选程序

1、根据申请者第一学期各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已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者予以优先)、学期学分排名等状况综合审查,按各专业实际接收计划人数的2倍确定初选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未被初选的学生不再另行通知;

2、对初选入围的学生由各专业组织综合面试,根据综合成绩(第一学期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接收计划人数择优录取学生;

3、根据第二学期各科考试成绩对已录取学生进行复审,凡第二学期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或英语成绩低于70分者,或高等数学成绩低于75分者,或学期学分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4、对复审合格的学生,上报学校教务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正式进入数学与统计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5、进入数学与统计学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需补修以下课程(注:已修过相同学分的同门课程者可免修相应课程):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数学分析

192

12

高等代数与几何

160

10

大学化学(Ⅱ)

52

3

大学物理Ⅰ

80

5

大学物理实验A

32

1

五、咨询安排

咨询时间:4月28日——4月29日下午

咨询地点:理科楼数学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理科楼114室)

咨询电话:82663742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4年4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