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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接收2013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化工学院 发布日期: 2014-04-24 浏览次数: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院、系(专业)规定(试行)》精神,结合我院本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现就我院今年接收转院、系(专业)(以下简称转专业)本科生有关事宜作出如下规定。

一、2014年我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的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办学情况,今年我院两个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19名:

化学工程与工艺 9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10

二、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学校《关于2013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西交教〔201432号)中转专业的基本条件,且第一学年未出现不及格课程;

2)选修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的学生第一学年的数学成绩不低于70分,选修其它高等数学的学生第一学年的数学成绩不低于80分;第一学年大学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

三、受理程序

(1) 学生于55-9日前在新教务系统“报名申请”模块下提交转专业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决定是否同意转出;

(2) 我院收到学校教务处转来的学生转专业申请后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通过者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考核(综合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本学期期末考试后,我院将对初审合格学生一学年的成绩进行审核,确定终审拟录取名单;

(4) 我院同意录取的学生在下个学年开学时,携带在原学院领取教务处下发的学籍变动审批单到我院注册报到,并到原书院和转入书院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5) 初审合格、最终录取的名单以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

四、其他说明

1)、咨询安排:

时间:428日-30 全天,电话:82665836,地址:化工楼321,联系人:韩老师。

2)、学生如未修过我院专业的前期课程,转入我院后,需要补修:详见附件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