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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接收2019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7-07 浏览次数: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和教务处《关于2019级、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结合管理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9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2019级在校学习的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4、通过高等数学和大学物理课程(修过力学或电学也可)考核。

二、转专业流程

1、咨询安排

学院教务办电话: 82668949

联系人:谢老师

咨询时间: 7月6日---7月16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办公地点: 管理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文管大楼107)

电子邮箱: xietong@mail.xjtu.edu.cn

2、教务处公布接收计划

教务处于2019年7月14日15:00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http://ehall.xjtu.edu.cn)公布各专业(类)接收计划,学生可登录系统查询。

3、学生填报志愿

7月15日9:00至7月16日23:00,学生根据专业兴趣和专业特长,依据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中的各专业(类)申请条件等,参考各专业(类)接收计划,在教务系统中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类)志愿。志愿一经提交,将不予更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4、资格审核、面试与录取

1)7月14日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填报志愿学生的基本信息。

2)7月15日至7月18日按照公布的转专业(类)实施细则对填报志愿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面试名单,对审核通过的学生由管理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根据学生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学分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择优录取,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予以确认。各专业(类)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接收计划的120%。

3)学生可于7月22日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初审拟录取名单,在此期间,学生可在教务系统中申请取消转专业,逾期不再受理。

5、终审

接收学院于8月17日前对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务系统中确认的可转出学生名单审核,确定终审拟录取名单,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确认,不再补录。各专业终审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公布的接收计划。

6、名单公示与学籍异动

教务处于7月29-31日通过网站主页向全校公示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三天。公示结束,教务处审批后在教务系统中办理学籍异动,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学籍异动情况。学院应做好学生学籍及成绩等有关材料的转出、接收及选课指导等工作。下学期开学报到时,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到书院办理相关手续。

三、课程与学分认定

学生转专业(类)后,已在原专业(类)获得的课程成绩与学分,由接收学院予以认定,所有成绩完整如实记入成绩档案中。学生应按学院要求补修指定的课程。

接收学院在学生注册后1周内完成课程认定,并指导学生制定补修计划、改选课程等。

管理学院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