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类课程学期开课申请
请各学院于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通识课程学期开课申请,并经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一旦教务处审核通过,不再受理变更申请。同一门课程均须在兴庆、雁塔校区(或创新港校区)开课(音乐等特殊要求课程除外)。连续两个开课学期未能开课的课程(不含夏季小学期),取消开课资格,不得申请开课。课程清单详见附件1,开课确认书(教师填写后交所在学院本科教务办留档)详见附件2。
二、教学任务落实(请认真查看此项并按要求填报)
(一)教学任务填报
1.上课班级核查。培养方案内课程,请仔细核查上课班级是否有遗漏,并按照合班原则(见后表)进行合班。
备注:教学任务班级检查功能已上线,请及时在教学任务界面的“任务班级落实情况”检查班级落实情况,以免出现漏排情况。
特别提醒:主辅修因同一课程号要合班上的情况(具体可见附件5)
(1)辅修教学班的上课班级,请将主修的行政班级和辅修的行政班级(需要上该辅修课的班级)一起添加,后续排课时才能判断主辅修学生共同的空余时间。
(2)辅修教学班请在“排课要求描述”注明“辅修班、与XX班合班上”。
(3)主辅修教学班均需设置选课限制,主修教学班添加选课限制条件-修读类型-主修,辅修教学班添加选课限制条件-修读类型-辅修。
2.选课限制设置。部分有修读要求的课程,尤其是不在系统安排时间地点的实验课,为避免后续出现选课问题,请开课单位在“教学任务—选课限制”模块提前设置好选课限制条件。如需要按照推荐上课班级做限制,可在“上课班级”处直接点击“同步至选课限制”。
3.上课周次、周学时、教师授课学时要求
(1)请严格按照理论授课学时落实教学任务。理论授课周次应规范为1-8周、9-16周或1-16周。
48学时的课程,上课周次安排为1-8周+1-16周或9-16周+1-16周。32学时的大三大四的课程,建议一般安排为1-8周或9-16周。(备注:部分方案内课程较多的专业,请充分考虑排课时间资源问题,合理设置课程上课周次,避免因占据学生时间块太多导致其他课程无法安排、或学生无法选公共课的情况)
各开课单位1-8周和9-16周所开设的课程门数和课程学时应保持均衡,同时统筹培养方案内课程,合理分布学生课程。
(3)请严格落实任课教师和教师上课周次、周学时、教师授课学时信息。如有多位老师教授同一门课程,需落实到每一位老师的上课周次、学时信息。
(4)在填写上课教师信息时,“授课类型”分为主讲、辅导两个类型。所有“主讲”教师的总学时应等于培养方案课程总学时(不含各类课外学时)。其中授课、实验、上机、讨论等学时请分别填写。“辅导”教师学时请据实填写。
4.课容量及停开课容量
(1)请综合考量课程开课容量,确保学生选课余量充足。尤其是方案内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需保证为上课人数的1.2倍(含预计重修人数在内)。(备注:为保证教学效果,建议单个教学班最大容量<160,不能满足选课容量的情况下,请开课单位提前协调增加任课教师,增设教学班。)
(2)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课容量为30-120人/教学班(建议100人/教学班)。因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学生的通识类课程选课需求大幅增加,建议在兴庆、创新港校区增设多个教学班。
(3)请核实课程的停开课容量,后期会根据填报的停开课容量和选课情况导出拟停开课程。
5.考核方式。请核实并正确填写考核类型、是否需要考试、是否补考等考核方式信息。后续将根据填写信息生成考试任务,一经生成考试任务不得更改。
(二)合班原则与合班要求
1.合班原则。公共课程和大类基础课程按以下原则合班:
为方便后续排课,保证班级间的公共时间,其他类别班级请综合考虑,合理合班。
2.不允许跨类、跨年级合班。
三、流程安排和时间节点
1.教学任务审核流程。教学秘书填报信息并提交→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3)。请务必在时间截止前仔细核查所有教学班任务都是学院已审核状态,以免影响后续排选课工作。
2.时间节点。请于10月25日前完成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填报及审核工作。
四、教学日历
为有效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学生个性化培养,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日历落实工作。填报说明及流程详见附件4。请于10月25日前完成。
五、咨询电话
1.教学任务咨询电话(教务科):82668373
2.培养方案、教学日历咨询电话(教研科):82668306
3.通识课程开课咨询电话(通识科):82668311
附件:
1.基础通识类课程清单
2.基础通识类课程开课确认书
3.教学任务操作流程
4.教学日历说明及操作流程
5.主辅修合班的教学任务填报注意事项
教务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