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通知,现将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放假调休期间教学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休教学安排
4月4日(星期四、农历清明节)、5月1日(星期三、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停课。4月5日、5月2-3日放假调休,4月6日、5月4-5日照常公休。5月6日(星期一)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原安排在4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调整到4月7日上,5月2日(星期四)的课程调整到4月28日上,5月3日(星期五)的课程调整到5月11日上,原4月7日、4月28日、5月11日课程停上。
日期 |
周次、星期 |
调休及教学安排 |
4月4日 |
第6周星期四 |
法定节假日,停课放假 |
4月5日 |
第6周星期五 |
调休,放假 |
4月6日 |
第6周星期六 |
正常公休,原安排在周末的课程正常上课 |
4月7日 |
第6周星期日 |
停原安排课程,上4月5日课程 |
4月28日 |
第9周星期日 |
停原安排课程,上5月2日课程 |
5月1日前仍执行冬春季作息时间,5月1日始执行夏秋季作息时间(见后表) |
5月1日 |
第10周星期三 |
法定节假日,停课放假 |
5月2-3日 |
第10周星期四、五 |
调休,放假 |
5月4-5日 |
第10周星期六、日 |
正常公休,原安排在周末的课程正常上课 |
5月11日 |
第11周星期六 |
停原安排课程,上5月3日课程 |
二、调补课安排
因放假停课所缺课时数,按以下办法处理(此类补课申请不占调改课次数):
(一)本科生课程教师如需补课,请在教务处“综合教学服务平台”(https://ehall.xjtu.edu.cn)的“调课管理”模块申请。经开课单位、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研究生课程根据教学进度安排需要,教师可自行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s.xjtu.edu.cn/yjsywxgxtrk.htm)中申请补课,改课原因注明“调休补课”,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请各学院(部、中心)、有关单位将以上安排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四、5月1日起,学校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上课时间为8:00-12:00,下午上课时间调整为14:30-18:30,具体教学时间表见下。教学时间各校区保持同步,创新港作息时间仍按试行方案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