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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学期2015级学生教学与实践活动安排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运行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6-1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学生处、团委、国际处、2015级学生:

为充分发挥小学期在实践育人和交流访学方面的促进作用,规范小学期教学组织,学校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2015级本科生(含2013级少年班学生,下同)小学期活动内容,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与实践活动内容 

序号

项目分类

负责单位

1

社会实践

团委

2

学院安排的校内实践项目

各学院

3

学科/科技竞赛或文体集训

团委、实践中心

4

学校组织选拔的

国内、国(境)外交流项目

教务处、国际处

5

书院开设的综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各书院

6

学生自行联系的实践项目

各学院

二、学分设置与要求

上述六类教学与实践活动项目设置为课外八学分中的2个实践学分,2015级学生应在2017年小学期完成这2个实践学分(社会实践项目可延至暑期)。

2015级学生在小学期除了完成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基本技能训练(金工实习、电工实习、测控实习)、专业实习及选修的基础通识类选修课和核心课等外,还应在上述六类活动中任选至少一类,按要求参加项目,经过负责单位考核后方可获得2个实践学分。

学生自行联系的实践项目(含国内、国(境)外访学、实习等)须经学院审批。

三、教学组织与考核

1、各学院负责制订2015级学生小学期的校内实践项目实施计划及考核要求,组织学生参与,负责项目实施与考核。学院还应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自行联系的实践项目考核,对学生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考核。

2、团委负责社会实践、科技竞赛、文体集训的组织,实践教学中心负责学科竞赛的组织,制订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和考核,于小学期开始前将参加活动的学生名单提供给学生所在学院和书院。

3、教务处和国际处负责小学期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学生选拔,于小学期开始前提供给学生所在学院和书院。

4、书院负责开展综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并对参与学生进行考核。

5、各学院、团委在考核结束后应将考核合格名单提供给学生所在书院,书院将考核合格学生的学分记入“课外8学分”。

四、网上选课安排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2015级学生应对小学期在网上选择教学与实践活动参与情况。请登录教务处主页“小学期专栏”(http://due.xjtu.edu.cn/xjxxq/jxap.htm)查看各学院、书院、团委开展的活动,并于6月19日12:00前登录http://mjob.xjtu.edu.cn/jeecg,选择相应的教学与实践活动,并按项目要求参加考核。

教务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