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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基础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科 发布日期: 2016-09-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全校本科生

本学期全校基础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选课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基础通识类核心课选课学生为全校所有年级的本科生。

基础通识类选修课选课学生为在校2015201420132012级本科生(不包括钱学森班、数学试验班和物理试验班),2016级学生本学期可选修《大学生心理健康与自我调适》、《大学生职业发展与规划》两门课程。

二、选课时间

本次选课初选定于2016926日中午1300开始至927日上午830结束,初选结束后进行抽签;

927日下午530开始至930日下午630结束进行改选或补选。

三、选课要求

1.学生按所在校区选课,不得跨校区选课。学生选修的课程上课时间不能与已经安排的课程(含实验)冲突。

2.本学期引入的校外MOOC课程作为基础通识类选修课认定,选课后教务处将与各平台同步名单,请选修的同学按各平台课程要求进行学习,及格的成绩将会回登到教务系统,计入个人成绩单。如需试听请查看《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校外MOOC试听的通知》。

3.每位学生每学期最多选修2门基础通识类选修课和1门基础通识类核心课。

4.已经修读并通过的课程,不得再选。课程选定后必须按要求参加学习及考核。

4.选修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类别不限,所选课程由学生自定;选修基础通识类核心课的选课要求另行通知(请926日上午查看教务处主页通知)。

四、课程选修要求

1.“Inventor三维实体造型及动画”及“制造与社会发展”课程要求先修过“工程制图”课程。

2.“如何做科研”课程,要求先修过“大学英语”、“大学物理”课程。

3、“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美学”、“社会学概论”、“中国哲学经典著作导读” 、“视觉素养导论”、“论语的智慧”为在线课程,第一次见面课由任课老师将本学期课程具体安排告知学生。

五、注意事项

1.学生选修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和选修课,试听后可在开课一周内完成退、改选,任课教师在开课第二周确定最终选课学生名单。名单一经确定,不得再行退选,且必须修读所选课程并参加该课程考核。

2.需改选课程的学生,请于927日下午500在教务处主页的“学业通知”查看改选通知,改选时间定在927日下午530开始至930日下午630结束。

3.网上选课不发放纸质课表,请任课教师与和选课学生务必于2016928日以后登录教务系统师生端,在个人帐号中查询上课的时间和地点,按时上课。

教务处

2016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