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全校本科生: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证及学生火车票优惠卡补办工作定于14、15周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丢失学生证的学生于14周5月28-6月1日向所在学院提出补办学生证的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后,填写补办学生证申请表(教务处主页可下载),教务处将委托期刊中心统一办理遗失声明,同时补发相应证件。
2、因学生证严重损坏而需补办的,除不必办理遗失声明外,其他要求同上。
3、因火车票优惠卡磁卡消磁、损坏,且无法使用者,可向学院申请补办。
各学院教学秘书须将补办学生证及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材料审核后分别形成2个汇总(sheet1、sheet2)统计名单,于15周送交(纸质加盖公章、电子版)教务处统一办理。
特此通知。
附:2018年汇总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