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2018级本科生教学计划与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学计划
请各学院于5月30日18点前在教务系统中认真核对培养方案,完成培养方案调整工作,5月30日18点后教务处将生成执行计划,不再受理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请各学院于6月4日前完成执行计划变更申请,并完成执行计划提交工作。纸质版教学计划书经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贺老师处。6月5日后教务处将进行教学任务落实,不再受理执行计划变更申请事宜。
二、 教学任务
(一)要求
1. 制定教学任务前,应认真核对教务系统中各专业培养方案与学期教学计划,避免缺漏。本次完成2014-2017级本科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
2.教学任务填报与排课的规定要求:
(1)周三下午不予安排课程;
(2)教学任务中,理论授课周次严格规范为1-8周、9-16周或1-16周。课表中,不允许出现不规范周次的课程安排;
(3)1-8周和9-16周开课门数应保持均衡;
(4)周一至周五1-8节课程安排不得3节连排。
3. 教学任务一旦确定,提交审核后,不得无故变更。
(二)教学任务注意事项
1.上课班级:添加合班信息后,确认仅限合班班级可选课程,无需同步至选课限制。
2.课容量:预算开课教学班人数,并将预计重修人数计算在内。学生选课人数均受课容量控制。学生选课开始后,不得更改课容量。
3. 停开课容量:课程停开环节选课人数低于该容量系统认定为拟停开课程,不停开的必修课填1。
4.上课周次: 1-8周/9-16周/1-16周。
5.上课教师:添加任课教师及相应授课周次。必须要有主讲教师,否则考勤系统无法修改考勤。
6.维护基本信息:考试类型(选择开卷/闭卷/考查),是否需要考试(是/否),教学方式(理论/实验等)。实验、设计类不需要安排考试的课程在是否需要考试选项一定要选择“否”。
7.维护排课要求→上课场地→学校校区(兴庆校区/雁塔校区)。课程上课校区为必填项,否则学生无法选课。
8.其他内容:
维护排课要求→上课场地→是否需要排课(是/否),是否需要教室(是/否),教室类型(多媒体等)。
时间要求:匹配时间模式(周学时为2/4学时的课程匹配相应的课程时间模式),慎重使用屏蔽时间段。
维护选课限制:仅体育课设置,其余课程均不做设置。
(三)流程安排和时间要求
教务系统中教学任务审核流程:教学秘书填报信息并提交→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
请各学院(部、中心)于6月10日前完成以上3个流程环节。6月11日起,进入排课阶段,不再受理教学任务审核。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82668311
教务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