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指导方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以及《“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体育中心积极配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结合学校大数据、信息化建设以及体育工作的实际,推出《体育教学管理系统》(手机版),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正式上线试运行。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为引导学生积极自主进行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学生体质,根据新修订的《西安交通大学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体育课成绩中平时锻炼出勤占20分。具体规定如下:
1、平时锻炼出勤分为A类活动出勤和B类活动出勤,各10分,满勤均为20次。
2、活动定义:
A类活动是指跑操活动、教学训练营、社团日常训练、群体代表队训练等有时间和内容限制要求的锻炼活动;
B类活动是指校内大型竞赛、短期培训、志愿者服务等需要结束活动后进行审核的活动。
注:A类活动出勤超出部分可替代B类活动。B类不可替代A类。活动清单见附件。
3、考勤方式:①手机APP自主打卡考勤;②负责教师或指定学生手机APP考勤;③人工考勤:指定时间由负责人上报,审核认定。
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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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活动 |
B类活动 |
分值 |
出勤次数 |
出勤次数 |
10 |
20 |
20 |
9 |
19 |
18 |
8 |
18 |
16 |
7 |
17 |
14 |
6 |
15 |
12 |
5 |
13 |
10 |
4 |
11 |
8 |
3 |
8 |
6 |
2 |
5 |
4 |
1 |
2 |
2 |
5、本细则未尽事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