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现根据学校通知,将清明节放假调休期间有关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落实执行。
一、4月5日为法定节假日(清明节),放假1天,停课。
二、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原安排在周六、周日的课程正常上课。
三、4月8日(星期一)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四、因放假所缺课时数,教师如需补课,请自行安排时间,联系学院教学秘书借教室。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务必将以上调课安排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