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校办发〔2014〕29号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学校决定2015年元旦放假时间为1月1日至3日,共3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1月1日-3日放假调休。1月4日(星期日)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已经安排在1月2日(星期五)的课程调整到1月4日(星期日)上,原安排在1月4日的课程停上。原安排在1月2日和4日的考试正常进行。各学院务必将相关安排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请各单位将2015年元旦值班表,于2014年12月30日前,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登录OA系统首页,点击“2015年元旦值班表报送”,填写相关内容)。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