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2026年本科生出国(境)交流资助资格选拔事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流程
各学院(部、中心)自行统一组织本科生资助资格选拔,经教务处确认后,各学院进行公示并提交2026年资助人员名单。
二、名额与时间节点
附件1为各学院(部、中心)2026年整年名额。各学院(部、中心)可在2025-26学年第二学期(本学期)和2026-27学年第一学期(下学期)分别进行资助资格选拔,各学院(部、中心)按实际情况自主分配名额。
2025-26学年第二学期(本学期)选拔结束后,请于6月30日前提交资助资格人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送至主楼1303。2026-27学年第一学期(下学期)选拔结束后,请于2026年11月3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若11月30日前未提交名单,学院名额将统筹至其他学院。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出国(境)前可报名参加资助资格选拔,已出国(境)者不予报名。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或校内其他单位的同类资助者不予报名。
3.学生在获得资助资格后的一年内出访。
4.长期出访的学生务必于出访前在所在学院(部、中心)完成学习计划。
5.学生出国(境)前须在国际处外事工作服务系统中完成“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并完成相应学籍管理流程。若未按要求于出访前完成,取消资助资格。
6.获得资助的学生填写“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的“经费来源”时,请务必按下表要求。实际出入境时间要与完成“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后生成的出访审批表上的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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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费用 |
往返旅费 |
长期出访项目 |
本科生国际交流专项资金 |
个人支付 |
短期出访项目 |
个人支付 |
本科生国际交流专项资金 |
附件1:2026年各学院(部、中心)资助名额
附件2:2026年资助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