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类课程学期开课申请
请各学院于2018年10月10日前完成通识课程学期开课申请,并经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一旦教务处审核通过,不再受理变更申请。同一门课程均须在东、西校区开课(音乐等特殊要求课程除外)。连续两个开课周期未能开课(不含夏季小学期),自动取消该课程。课程清单详见附件1,开课确认书详见附件2.
二、教学任务
(一)任务填报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18年10月10日前在“教务系统管理平台”中认真核对培养方案,避免缺漏。若涉及专业分流,请提前完成班级新建工作。10月10日后教务处将生成教学任务,不再受理培养方案变更申请。
2.教学任务填报与排课的规定要求:
(1)教学任务中,严格按照理论授课学时落实;
(2)学期上半段和下半段开设的课程门数应保持均衡;
(3)周一至周五1-8节课程安排不得3节连排;
(4)通识类课程停开课容量为30人/教学班。
(二)合班原则与合班要求
1.合班原则
全校公共课程和大类平台课程按以下分类原则合班:
(1)机类:机械、能动、材料、航天、化工、人居学院;
(2)电类:电气、电信、软件、生命学院;
(3)理科类:理学、数学学院;
(4)文管类:人文、马克思、法学、外国语、公管、管理学院;
(5)拔尖类:钱学森、少年班、各类H试验班、越杰班;
(6)医学类:医学部;
(7)经金类:经金学院。
2.合班要求
(1)不允许跨类、跨年级合班;
(2)跨类课程不允许一个教师代同一类的多个教学班(如:同一个高等数学I教师,不能代2个机类教学班,但可分别代机类、电类教学班);
(3)本科课程和研究生课程,不允许合班上课。
(三)流程安排和时间要求
教务系统中教学任务审核流程:教学秘书填报信息并提交→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
请各学院(部、中心)于2018年10月25日前完成以上3个流程环节。2018年10月25日起,进入排课阶段,不再受理教学任务审核。
培养方案咨询:李老师 82668306
教学任务咨询:王老师 82668312
教务处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