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8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7〕12 号),学校决定 9 月 24 日中秋节放假, 与周末连休。具体安排如下:
9月 22 日、23 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公休(原安排课程正常上课);9 月 24 日(星期一、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原安排课程停课);9 月 25 日(星期二)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各院(部)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10月1日起,学校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各单位务必通知教职工、学生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8年9月8日